家政服务须知


1、社区单位、居民需求短时、短期服务时,应事前与家政服务部电话联系预约,说明服务内容、地点、时间、要求。

    2、需求服务期较长或定期服务的单位、个体、居民应前来社区服务中心家政服务部面谈,填写服务事项委托书或协议书。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3、家政服务部根据需方服务要求,进行上门服务,实行挂牌上岗派工单制,服务时需方应给予配合,并提供必要的方便。

    4、服务终结后,需方对服务事项满意,可结清服务费如不满意,可再次服务,直到满意为止。

    5、服务时,因服务不当造成需方损失,应由家政服务部负责赔偿。

      服务承诺

    l、实行24小时服务(包括节假日);

    2、凡属维修、安装事项的服务,因服务质量问题,实行免费再次服务。

  3、根据需求服务时间要求保证随叫随到,及时服务。

4、服务实行合理收费原则和低于市场价15%的收费标准。

5、对双下岗职工,特困户需求的服务实行半价收费服务原则。

6、对残疾人、孤寡老人、军烈属、特困户需求服务实行免费服务